关于加强单位和家属院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8-17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各住户居民:

    夏季是防火安全的重要时期,做好单位和家属区防火管理是关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一定要吸取鲁山火灾事故和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沉痛教训,认真做好火灾防范各项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通知如下:

    一、严禁电动车在单元楼道充电,防止电动车因充电爆燃而引发火灾事故。

    二、电动车不得停放在公共楼道内,防止阻塞消防通道而影响消防救援。

    三、居民的私人物品不得存放在单元楼公共通道内,防止影响消防逃生。包装物等易燃物品要及时清除,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四、不得私拉乱接电线,防止引起电线短路起火和触电伤亡事故。

    五、要随时检查燃气管道、开关、灶盘是否漏气,电线、电器开关是否发热、冒烟、打火,家用电器是否有异常响声、发热或漏电现象,发现问题要及时请专业电工维修。

    六、不得将气体打火机、碳酸饮料、挥发性香水、花露水和喷雾性药品存放在汽车内,也不要将汽油、酒精、松节油、香蕉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家里,防止因高温爆燃引发火灾。

    七、各单位要以宿舍、餐厅、实验室、配电室、机房、仓库等为重点,全面排查电气线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灭火设施完好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详细检查危险化学品的购买、领用、登记、存放制度落实、实验设备安全运行、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和防火防爆装置的维护及运行情况,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八、居民发现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为电动车充电,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特此通知

                                   南阳理工学院综治办  保卫处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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