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教工村各住户:
2015年10月10日安徽芜湖一餐馆罐装液化气发生爆炸,酿成了17人死亡的惨剧。沉重的教训使我们清醒的意识到,安全管理工作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疏忽和侥幸。为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用火用气安全意识,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使用罐装液化气。
二、各有关单位要对所管理区域进行一次使用罐装液化气及用电用煤情况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要严格执行用电、用气、用煤安全管理规定,严防发生火灾和煤气中毒等事故。
三、家庭使用罐装液化气要注意符合以下相关技术要求:
(一)钢瓶要按要求定期检测,连接软管要符合要求并定期更换,要到正规的液化气公司购买罐装液化气。
(二)建议安装燃气自动报警装置。使用罐装液化气的地点应通风良好,钢瓶应远离热源、直立放置、避免日晒,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钢瓶加热。
(三)不能私自拆卸,改装罐装设备,严禁在不安全区域排放钢瓶中的残液。
(四)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漏气,如有漏气快速关闭阀门,开门窗通风。瓶口出现火苗时要冲水降温随后关闭瓶阀,切不可开启或关闭电器开关。6
(五)发生燃气泄漏要立即疏散人员,避免受到伤害,必要时拨打119报警求助。
特此通知
保卫处
二0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