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非机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郑德强 时间:2026-06-08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整洁、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及《南阳理工学院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针对无证电动车及违规停放非机动车、“僵尸车”等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本次清理整治范围覆盖全校所有区域,包括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餐厅、体育场馆、行政办公楼周边,各处消防通道、地下车库及非机动车停放点和校内各电动车存放点。

二、清理整治对象

(一)通行证已过期,未持有校园通行证和使用伪造证件的电动自行车。

(二)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建筑出入口、机动车位的各类非机动车。

(三)长期无人使用维护,车身积灰厚重、破损严重;轮胎干瘪、车架锈蚀、链条断裂等已丧失骑行功能;锁在路灯杆、监控杆、树木等固定物上的非机动车辆。

(四)校内各电动车存放点存放的无证电动车。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宣传告知阶段(2026年6月8日至6月15日)

通过校园官网、官方公众号、各教学院工作群及学生班会等多渠道发布通知,广泛宣传整治政策,明确清理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

师生员工及合作单位人员,对照清理标准,自行将无证车辆或“僵尸车”移出校园。

(三)集中清理阶段(2026年7月10日起)

保卫处对仍未自行移出校园的清理对象进行统一登记、拖移并集中停放;对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的车辆,强制拖离;存放无证电动车的存车点交由经营主管部门处理,并将车辆拖移至集中存放处。

四、后续处置办法

(一)集中停放。被拖移车辆统一存放于东校区指定场地,保管期90天。

(二)认领程序。车主需在保管期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车辆权属证明(如购车发票或相关凭证)前往保卫处办理认领手续。

(三)无主报废。保管期满仍无人认领的车辆,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作为无主废弃物统一报废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督促自查自纠。

(二)常态管理,长效保持。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校园内严禁新增无证或使用假证电动车。保卫处将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规车辆及时处置。

校园安全,人人有责,校园文明,你我同行。请广大师生员工充分理解并积极宣传本次清理整治行动,主动配合保卫处的常态化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美丽的校园环境。

                                                                         保卫处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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