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校园无证电动车及“僵尸车”的通知
作者:郑德强 时间:2025-12-26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优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出行安全与道路畅通,决定对校园无证电动车及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无证电动车:指未持有校园通行证的两轮电动车。
(二)“僵尸车”:指长期停放在校园内,车身破损、轮胎干瘪、积灰厚重或明显废弃等,且长期无人使用的两轮电动车与自行车。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5日,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渠道通知全体师生;请各单位加强宣传,督促师生做好自查。
(二)自行清理。自通知之日起,无证车主将车辆自行移出校园,请师生相互转告。
(三)集中清理。2026年1月15日起,对逾期未清理的无证车及“僵尸车”,将统一拖移至东校区23号宿舍楼东侧集中存放。
三、后续处理
被清理车辆在东校区23号宿舍楼东侧集中停放三个月(2026年1月15日至4月14日)。在此期间,车主可凭车辆有效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盖章的承诺书办理认领手续。逾期未认领的车辆,将按无主废旧车辆统一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通知、督促师生积极配合清理工作;全体师生员工须自觉遵守校园交通规定,不购买、使用无牌无证电动车,规范停放车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整洁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