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开学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2025年春期,各单位结合当前季节特点和单位实际,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稳定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查找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全面检查本单位的重点场所和各种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将实验室、图书馆、公寓宿舍、食堂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动态管理,逐个销号;对重大风险隐患治理动真碰硬,集中精力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自检自查时间
2025年2月18日至2月25日。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各单位自查与重点单位学校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检查重点
(一)安全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检查范围:室内外明火作业、实验室改造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可燃材质、办公室内人走未断电和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车在家属院或学校教学办公楼楼梯间和公共走廊充电、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楼梯间和公共楼道堆放可燃杂物。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防火检查巡查、预案制定等。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连续作业的实验设备是否安排专人值守、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实验室)落实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建立隐患台账、针对隐患问题拿出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整改时限和落实情况。
(二)自检自查结束后,将自检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附清单和整改报告),于2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校防火办,联系人:刘涛,联系电话:13803779727。
校防火办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