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火灾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刘涛 时间:2023-04-26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安全意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减灾办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安全函〔2023〕126号)和《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方案的通知》(豫消安办〔2023〕16号)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我校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深化我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坚决遏制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目标,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防工作,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活动内容

以“防范火灾风险,保障生命安全”为主题,加强针对性警示宣传教育,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不断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

(一)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例会、班会、LED电子屏、QQ群、微信群、宣传横幅,板报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结合“四个能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认真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开展一次疏散演练和灭火演练,达到每位师生掌握查改火灾隐患的方法及灭火逃生技能,确保人人达到“三懂三会”把消防安全教育铭刻在每一位师生心中。

(二)全面排查,及时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五一”假期前,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彻底排除火灾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查看教师生活区、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室、仓库、档案室、资料室、图书馆、礼堂(多功能厅)等重点位置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彻底排查教师生活区、学生公寓、食堂、配电室、实验室、锅炉房和仓库的用气(燃气管道)用油、用电、用火(动火作业)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教师生活区、宿舍和教学楼区域等部位(楼道过道堆放可燃杂物、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楼道违规停放、楼道和办公室区域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组织集中清理;高层和地下建筑、建筑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台账,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加大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力度,确保“五一”期间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在“5.12”防灾减灾日期间,面向所有师生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着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救互救常识。届时校防火办将邀请消防支队及消防协会专职人员来校授课,校内各单位可与校消防科刘涛联系安排日程,联系电话:13803779727.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吸取近年来校内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无小事的理念。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明确目标任务,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拓宽宣传渠道。要充分把握融媒体规律,围绕师生关注的热点话题,加强主题宣传策划,拓宽宣传渠道和方法,采取不同宣传形式和手段,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及时报送总结。要加强对活动图片、文字等资料的收集整理,认真进行总结,并于 5月31日前将本单位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报校防火办。

附件:近期典型火灾案例

校防火办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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