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春季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强化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及广大师生人身财产的安全,结合当前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消防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23年3月21日—3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1、各单位全面自查。
2、分管校领导带队现场查阅资料与现场查看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2、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3、校内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4、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场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5、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6、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8、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隐患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准备好相关的资料。
2、排查隐患,彻底整治。各单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隐患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等方面的要求。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到位,切实防范安全稳定事故(件)的发生。
3、学校将于3月27日—3月31日开始进行抽查。各单位于3月24日18:00前,将安全自查情况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防火委)办公室,联系人:闫清林,联系电话:13938999980
特此通知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