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枣林计生办二季度已婚育龄女教师康检计划安排,定于2012年6月12日(星期二)在校医院三楼(楼梯向西)为我院女教师进行康检。请各单位计生专干组织本单位应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 康检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14:30―18:00。 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康检者,请各单位计生专干统计后上报校计生办,参加第二天补检。补检地点:枣林办事处计生办(伏牛南路市十七中错对面,枣林街道办事处)。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特此通知
学校计生办 201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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