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理工学院校内车辆违规停放处罚实施细则
(讨论稿)
为更好的落实《南阳理工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南理工字〔2014〕32 号),保证校园良好的交通秩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规定,对进校车辆和校内停放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所有进校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南阳理工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校内交管人员指挥,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停车线或停车场内,不得乱停乱放,不得超速行驶。
二、校内师生员工车辆实行出入证管理制度;外来四轮(含四轮)以上车辆进校实行严格登记管理和违规处罚制度,进校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邮政、环卫、运钞车等特种车辆和来校公务车辆除外。
三、所有进校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大排量、噪音大的赛车型摩托车、助力车和噪音大、废气超标、无牌、无证、假牌、过期牌照机动车禁止进入校园。
四、所有外来进校车辆未遵守《南阳理工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乱停乱放,超速行驶,由驻校警务室警官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处罚。
五、校内师生员工的车辆未遵守《南阳理工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乱停乱放,超速行驶,一经发现将由学校交管部门拖走集中管理,车主须到学校保卫部门接受批评教育,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领回车辆,并按照《南阳理工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六章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两次以上教育不改者,由驻校警务室对对车主进行处罚。
六、学校保卫部门对所有违规停放的车辆都将记录在案。对多次违规停放、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违规情况报知市交警队备案。
七、以上细则由学校保卫处和驻校警务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