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1-24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及全体师生员工:

     为扎实做好学校冬季防火工作,切实有效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以及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我校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强化“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意识,按照《南阳理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南理工[2010]35号)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尤其要落实好重点部位的每日防火巡查和各单位的每月防火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加强校园内动火管理工作。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必须事先到保卫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在校园内私自焚烧废物。人员密集场所在人员活动期间禁止动火施工。灶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经确定无隐患后人员方可离开。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要对学生餐厅油烟烟道定期清理。

    三、要切实加强用电用气管理。物业服务中心和学生生活服务中心要按照市公安消防支队的要求,在12月20日之前对全校的电气设备和燃气设施进行一次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用电用气安全。各各单位尤其是教室等部位要加强管理,坚持做到人走电断。所有人员晚上不得在营业场所和实验室、教室内住宿。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和使用酒精炉等危险装置。同时,要加强教学实验中的电热设备管理,落实责任人和安全措施,严禁电热设备在无人状况下长时间使用。学生宿舍、教工家属区等其他生活区要加强防火巡查,严禁电动车在楼梯口和公共走廊内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充电,一旦发现问题要按照《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处罚。

    四、校内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学校前期培训的基础上,校内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未参加过消防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提高其防火意识和技能水平。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在控烟区吸烟,吸烟后要熄灭烟头。要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做到防火工作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天天注意,时时小心。

    五、要切实加强所属部位的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工作。校内各单位要在12月10日前对所属部位的消防设施完好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六、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人员疏散和灭火处置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要按照规定认真落实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防火重点单位要按规定每年对应急预案组织进行一次演练。平时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启动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控制火势发展,并迅速向保卫处值班室报告(电话:63121710  62232646),火势较大时应同时拨打119。保卫处要按照市公安消防支队的要求尽快建立学校的微型消防站,落实场地、人员、车辆和灭火救援器材。

    七、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到保卫处消防科(电话:62232753)领取《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一式两份。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本单位留存一式,另一式于11月30前送保卫处消防科备案。

 

 

                                            学校防火办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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