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河南省军区司令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扎实抓好2016年高校征兵工作的通知》(豫司[2016]9号)文件要求,确保我校按时按量完成大学生征兵任务,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2016征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大学生已经成为适龄青年的主体,是征集高素质青年入伍的关键群体。鼓励大学生入伍,既是教育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又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着眼战略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依托国民教育为部队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为改善我军兵员结构,从源头上提升军队战斗力,为实现能打仗、打胜仗的强军目标提供有力保障,也是发挥军队育人优势、促进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励志成才的重要举措。因此,全校自上而下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肩负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大学生征兵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把大学生征兵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合力强势推进,确保征兵任务按时按量的顺利完成。
二、调整充实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调整充实了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邢 勇 刘荣英
副组长: 郭建生 秦鹏鸣 肖泽昌
成 员: 王玉磊 尹 贺 路瑞峰 高芳放
姚建东 康 磊 熊新忠 齐保东
周民勋 张宝山 赵东江
各系院书记、院长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武装部,尹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民勋、张宝山、赵东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深入宣传发动
我校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考研升学、就业帮扶等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还将采取如下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和激励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
1、学校授予入伍学生“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2、入伍学生,学校统一发放经济奖励和入伍纪念品。
3、对暑期返校应征学生,学校负责报销差旅费。
4、学生在部队期间的经历,可作为其毕业实习经历。
5、入伍学生,在校期间已经完成毕业所需学分,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符合毕业条件,学校准许其按期正常毕业。
6、未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参军报国,可申请学士学位;因同样原因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在校生,积极参军报国,退役后表现突出,也可申请学士学位。在学位学分累计上,可比照考上研究生的奖励办法,减去4学分,并减去重修课程门次数一门。
7、退役复学学生,复学后当年综合测评德育分加10分。
8、退役复学学生,在评先选优、入党等方面优先考虑。
9、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优先考虑。
10、征兵任务完成情况与精神文明建设奖挂钩。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扣除单位党政一把手一个月的精神文明奖。
11、将征兵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先的重要内容之一。
各相关单位和教学系院,要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教育,深入再宣传再发动,营造一个师生关心、关注,支持征兵工作的浓厚氛围。要采取横幅、标语、板报、墙报、电子屏、微信、微博、发放宣传页、召开动员大会、召开主题班会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准确解读和宣传国家的兵役制度和优抚政策,把征兵政策宣传到系院、到班级、到宿舍,使每名学生都明白征兵政策和意义。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班干部的作用,将宣传动员工作落实到学生之中。真正使每一位大学生知晓政策,了解政策,树立爱国参军报效国家意识,踊跃报名参军,在全校掀起报名参军热潮。
四、落实目标责任,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今年,省军区司令部、省教育厅和市政府明确提出各高校应征入伍人数要达到应届毕业男生的6%,我校分配的名额是181人。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按照应征比例,将校内16个教学单位的征兵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每个单位的兵役登记人数、预征报名人数和应征人数。各教学单位要按照该单位书记向学校党委书记签订的大学生征兵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把大学生征兵工作作为硬任务,集中精力、千方百计、全力以赴组织好、动员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毕业生离校前和在校生考试前,扎实抓好征兵报名确认相关工作,保质保量圆满完成我校今年的大学生征兵任务。
中共南阳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17日